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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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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4-00047
文号
高应急发(2024)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19 17:09:20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推动全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有提升、水平有提高、管理有成效,结合全县矿山企业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为主线,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严管优服的监管理念和严格积极的工作作风,在抓主抓重中统筹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塑造全县矿山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推进矿山治本攻坚,强化联合检查、风险研判、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打非治违、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任务,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着力减少一般(零星)事故,全县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矿山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张掖市全民安全防灾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面强化《意见》《硬措施》、省安委会《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 新修订的《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宣讲,切实将矿山领域最新政策、法规精神传达到每一座矿山企业、落实领会到每一名职工,持续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国家和省上方案,立足管用实用,制定《高台县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在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融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联系包保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治本攻坚调度统计、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对走形式走过场的企业,严肃约谈主要负责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持续规范和加强风险辨识与管控。持续开展风险研判,落实防范措施。县级风险研判每季度开展一次,研判本辖区每个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企业风险研判要在市、县风险研判基础上依据《甘肃省各类矿山安全风险辨识标准与管控措施指南》,紧紧依靠和抓住一线、基层从业人员,将从上到下的辨识管控机制转变为从下到上为主、会商研判为辅的辨识机制和以人为本、整体和局部结合的管控机制,全面提升研判质量,每月开展全员风险辨识评估,健全岗位“明白卡”和风险“告知栏”,让每一名员工清楚岗位风险、掌握防范措施。

(四)不断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走实走深。依据《甘肃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指南》《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督促矿山企业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查清3至5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真正查全、查透、查清各种隐蔽致灾因素,形成高质量的普查报告。协助市局对普查报告进行审查,对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矿山企业和普查单位责任。

(五)强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伍,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建设,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非煤地下矿山推广应用充填开采技术。督促露天矿山按规定进行边坡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和评价。

(六)持续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审批“红线”,强化尾矿库准入、运行、管理、闭库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对在用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进行1次全面质 量检测,完善汛期、地震、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 关于印发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一步提升我县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七)不断提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重点矿山、重点事项、重大隐患的督办核查,确保闭环销号。

(八)有力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修订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对照非煤矿山标准化标准,推动尚未开展标准化建设正常生产非煤矿山达到三级标准化。

(九)加快推进矿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按照《张掖市矿山智能化建设三年(2023-2025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矿山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非煤矿山“电子封条”建设力度,力争2025年恢复生产建设的地下非煤矿山全部建成“电子封条”系统。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底前,所有正常生产建设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所有在用尾矿库及具备条件的正常生产建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感知数据要做到“应联尽联”。

(十)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百日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全省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项要求,通过企业自查、属地部门联合检查、省级帮扶指导等形式,高质量完成地面生产、生活、行政福利区等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地面火灾事故。

(十一)开展重点时段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全省矿 山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方案》要求,指导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低温雨雪天气矿山应急准备、紧急状态停产撤人等规定,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应急响应能力。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春节停工停产风险管控,按照定时、定量、定人、定措施等要求制定隐患排查,停工停产期间同一地点作业人数不得超过3人。

(十二)强化矿山企业复工复产。严格矿山复产复工验收,不得降低标准、减少程序。组织全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复工复产培训班。开展全县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分类处置,严厉打击私挖滥采、隐蔽工作面、超层越界、超能力组织生产等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坚决杜绝长停矿山明停暗开等非法行为。积极做好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

(十三)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水平。以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为契机,组织重点矿山企业参加中央党校视频培训;规范矿山外包工程管理,督促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打击“草台班子”、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编印最新政策法规文件汇编,为企业学习、管理提供方向和指导。

(十四)严格精准执法检查。落实年度矿山执法检查计划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用好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电子封条”、用电量监测等信息化手段,注重从超限报警、数据异常、断网断线等预警信息中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找准薄弱环节,精准开展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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